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高层建筑中的应用
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高层建筑消防安稳的核心设施,通过早期探测、及时报警、联动控制等功能,实现对火灾的全流程管控,有效降低火灾对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危害。其在高层建筑中的应用主要涵盖以下关键环节:
1. 系统组成与核心组件
高层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触发器件、火灾报警装置、火灾警报装置及联动控制设备四部分组成,各组件协同工作实现火灾防控目标。
触发器件:包括感烟探测器(适用于火灾初期有大量烟雾的场所,如走廊、电梯前室)、感温探测器(适用于无烟火灾或烟雾较多的场所,如厨房、锅炉房)、手动火灾报警按钮(安装在楼梯口、走廊等明显位置,供人员手动触发报警)。这些器件是系统的“感知器官”,负责采集火灾参数并转化为电信号。
火灾报警控制器:系统的“大脑”,负责接收触发器件的信号,进行分析、判断和处理,显示火灾发生部位、记录报警时间,并向联动设备发送控制指令。
火灾警报装置:如声光讯响器(安装在走廊、楼梯口),通过声(不低于85dB)、光信号提醒现场人员火灾发生,引导疏散。
联动控制设备:与消防设施(如消防泵、喷淋系统、排烟风机、防火卷帘门)联动,实现自动灭火、排烟、疏散等功能,是系统的“执行单位”。
2. 火灾探测与报警功能
系统通过探测器实时监测高层建筑内的火灾参数,实现早期预警。
感烟探测:优先安装在人员密集区域(如商场、酒店客房)、走廊、电梯前室等,当检测到烟雾浓度高于阈值时,自动向控制器发送报警信号。
感温探测:适用于厨房、锅炉房、设备机房等易产生高温但烟雾较少的场所,通过监测环境温度变化触发报警。
手动报警补充: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作为自动探测的补充,当探测器失效或人员发现火情时,按下按钮即可直接向控制器发送报警信号,确保报警可靠性。
报警信息传递:控制器接收到信号后,会在火灾显示盘(安装在电梯前室、服务台)上显示报警探测器编号、汉字提示(如“XX楼层走廊感烟探测器报警”),同时发出声信号,快速定位火灾位置,便于物业或消防人员及时确认。
3. 消防联动控制功能
火灾确认后,系统通过联动控制设备启动相关消防设施,实现“报警-联动-灭火”闭环。
灭火设施联动:联动启动消防泵、喷淋系统(湿式、干式、预作用),确保灭火水源及时供应;对于雨淋灭火系统,需由火灾报警信号直接控制雨淋阀开启。
排烟与通风联动:控制电动挡烟垂壁下降(分隔防烟分区),启动排烟风机、自动排烟窗,排出火灾产生的有毒烟雾,确保疏散通道能见度。
疏散设施联动:迫降电梯到首层或转换层(消防电梯除外),切断非消防电源(如普通照明、空调),启动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(亮度≥1cd/m²,持续供电≥90分钟),引导人员向安稳出口疏散。
防火分隔联动:控制防火卷帘门一步归底(通过两个感烟探测器或一个感烟+一个感温探测器的信号),关闭防火门、防火阀,阻止火势蔓延。
4. 消防通信与监控功能
确保火灾时通信畅通,实时监控系统状态。
消防专门电话系统:消防控制室设置消防电话总机,与泵房、配电室、风机房、电梯机房等关键部位设置的分机,以及手动报警按钮处的电话插孔组成独立通信网络(线路单独布线,不与非消防线路共用)。火灾时可直通通话,便于指挥调度。
消防控制中心监控:消防控制中心(通常设在首层或地下一层)采用双电源供电(主电源+备用电源,备用电源续航≥3小时),实时监控探测器、手动报警按钮、联动设备的工作状态(如正常、故障、报警)。控制器能显示所有报警部位信号和控制信号,支持手动/自动切换操作(手动操作优先)。
5. 符合规范的设置要求
高层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需严格遵循国家标准,确保覆盖各方面、响应及时。
设置范围:一类高层公共建筑(如商场、酒店、写字楼)、建筑高度≥100m的住宅建筑(公共部位及套内除卫生间外的房间均需设置)、二类高层公共建筑(如医院、图书馆)的公共部位及有火灾危险的房间(如厨房、配电室)需设置系统;部分高层住宅(如高度>54m但不>100m的一类高层住宅)公共部位宜设置。
探测器布置:感烟探测器安装间距≤15m(距墙≥0.5m),感温探测器安装间距≤10m;探测区域按独立房间划分(面积≤500㎡,能看清内部且≤1000㎡的可扩大到1个探测区域)。
报警装置设置:每个防火分区设置1个及以上火灾警报装置(如声光讯响器),安装在楼层走道靠近楼梯出口处;环境噪声>60dB的场所,警报器声压级需高于背景噪声15dB(如商场、车间)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