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泵房是消火栓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其他灭火系统的“心脏”,在火灾延续时间内,人们必须坚持工作,不能受到火灾威胁。因此,消防水泵房宜独立设置,且应采用一二级的建筑内。
附设在单层、多层或高层建筑内的泵房,要有较好的防火分隔。当附设在单层或多层建筑内时,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非燃烧体墙和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;当附设在高层建筑内时,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和2h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。为保证人员进出安全和消防水泵房免受火灾威胁,消防水泵房应设直通室外出口;附设楼层上的消防水泵房要靠近安全出口。
消防泵要靠电或柴油发电机等动力带动。为保证消防水泵及时启动,必须采取措施,保证在水箱内的水用完之前(5~l0min),消防泵启动供水,以保证火场用水不致中断,因此,不论在何种情况,消防泵必须在5min内启动供水。
设有备用消防泵的消防泵站或泵房,因为建筑物规模较大,其使用性质和重要性一般都大,故应设有备用动力。若采用双电源有困难,可采用内燃机或柴油发电机作动力。消防水泵等消防设备的电源应与其他用电线路分开,以保证供电安全可靠。